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

李家全出任檳州發展局董事與投資檳城董事的爭議

民政黨前副總秘書, 李家全受委出任檳州發展機構董事及投資檳城董事兩大要職. 鼎力支持者有之, 萬箭穿心鞭韃者有之.

我在想:
  1. 民政黨當年還不是在野黨, 也是因政治生態變遷加入了國陣. 當初毅然加入國陣是否也背叛了當時投選民政的選民呢?
  2. 突破種族宗教藩籬的政黨組織模式, 已經是必然的趨勢. 既然如此, 打破政治受侷限的思維, 容納不同陣營的人才為民服務難道觸犯天條嗎? 這不是我們理想的公正, 公開, 公平, 唯才是用的政治理念嗎?
  3. 『敵我分明』的規則應該運用在真正的敵人, 不同政見的政黨, 充其量也不過是『意見不和』, 怎麼算都不能定義為敵人. 容人的雅量到那兒去了? 幼稚園小朋友你跟別人好, 我就不跟你好?
  4. 違反民主? 不論檳州由那一個政黨當政, 都是政府, 都是馬來西亞的一個州屬的政府. 檳州政府是人民所投選, 李家全受州政府委任為檳州人民服務, 是違反民主? 公司換了管理層, 我們就必須採取不合作的態度? 我不懂. 我們上班是為公司還是為管理層服務?
那一位同學能幫我解惑? 特別聲明我無黨無派, 也沒有宗教信仰, 所以只針對事不對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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